临市监字〔2024〕1号 A1类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
答 复
刘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学校周边“三无”产品售卖问题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大力开展全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和规范我市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全市师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一、 组织人员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巡查力度,巡查以食品质量,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落实,是否销售三无食品“五毛”食品、问题盲盒产品、低俗色情玩具及萝卜刀、牙签驽等危险玩具、过期劣质食品为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从严处罚一起。
二、组织开展春季、秋季开学、夏季饮料、“五毛”食品、过期食品等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净化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环境。
三、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宣传进校园活动,积极与校方联系采取上法律课、课外兴趣班、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课散发宣传资料等手段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消费自我保护意识。
四、 组织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培训,落实食品经营户主体责任,提高经营户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杜绝侵犯学生权益行为的发生。
五、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局欢迎消费者对经营主体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一是通过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24小时值守;二是局机关、局下属11个市场监管所均接受上门投诉或信件举报。凡属临湘市范围内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局均予以高度重视并迅速受理。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贵代表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守护全市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8月12日
承办负责人:王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朝霞 15573075959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 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