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字〔2024〕4号 A2类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张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聂市镇水利建设、强化水利设施养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聂市镇节水灌溉、中小型灌区渠系配套问题。
聂市镇灌溉水系发达,配套设施较为完善,根据职能划分,我局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职能已划归农业农村局。今年我局开展的涓田湖灌区新建工作,涉及你镇部分村,年底建设完成后能极大改善灌溉条件。因资金有限,项目不能整镇推进,后续有资金时统一调配。
二、加快实施小水源治理工程问题。
我局2022年完成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204处,完成建设投资1010.8万元,其中聂市镇16处,2023年投入资金1121.06万元,完成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220处,其中聂市镇21处;2024年计划投入资金2180万元,完成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238处,其中聂市镇65处。
三、制定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标准问题
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标准及概算定额,水利厅已下发正式文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交由地方政府管理,产权属于属地政府,后期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由属地乡镇实施。我局将按照上级文件,积极争取维修资金,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共同管理好水利设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8月29日
承办负责人:廖智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文海 15080971350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临湘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