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临湘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提案办   日期: 2024-11-1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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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自然资字〔20245A3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 

答     复

 

 

 

刘文元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金阳路飞跃峡山变电站附近的17亩土地划拨到飞跃社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案后,我局组织土地储备中心、征拆办、规划股对该宗地进行了调查核实。该宗地已办理征拆手续,目前在市土地中心储备库中。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可划拨给镇、村(社区)建设公益性项目。建议按以下流程申报:1.由云湖街道办事处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申请,请求将金阳路飞跃峡山变电站附近的17亩土地划拨给飞跃社区建设公益性项目。2.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股进行实地核实,提出规划设计意见(明确公路退让距离、高压线避让距离、建设高度等指标)。3.用地单位根据详规股意见进行设计,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再实地测量确定用地红线。4.申请上市政府规委会(目前规委会和土委会已合并)。5.最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划拨给飞跃社区。

 

 

感谢您对临湘市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814

 

 

 

 

 

 

 

承办负责人:戴季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云    15200255313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48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