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商发〔2024〕11号C类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孙学清代表:
你们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33号《关于取缔临湘城区废品回收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由局长胡子贵任组长,副局长王细文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市场建设股,市场运行调节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你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判,并向建议会办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征求和协商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城区废品收购店现状和监管工作情况
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废品回收站的经营需办理营业执照,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废品回收站出店经营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监管。我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城区废品回收站进行了摸底排查,通过排查,城区共有废品回收站22个网点,其中五里牌片区8个,云湖片区8个,长安片区6个,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对经营户出店、占道经营等不规划经营行为进行了劝导,对不适合继续经营废品回收站的经营主体,市场监督部门待经营期满后不予延期或取缔。城区全部取缔废品回收站,对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居民生活质量起到积极作用,但没有法律法规上的依据。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会同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废品回收站的日常监管,对存在的占道经营、环境卫生问题依法督促整改,整改不力地依法处置到位,以此来达到提高废品回收站经营者的合法合规经营意识的目的。
(二)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有效处置废品回收站相关问题。在市容市貌日常巡查中,重点加强对废品回收站的监管,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或屡教不改的废品回收站,依法从严处理。
(三)加强宣传,提升素质。对废品回收站经营业主开展市容市貌法律法规及“门前三包”政策宣传,引导经营业主自觉遵守市容市貌管理规定。
感谢您对商务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商务粮食局
2024年8月 12日
承办负责人:王细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五星 0730—3769938
临湘市商务粮食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