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管字〔2024〕7号C1类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
答 复
朱明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白云湖健身器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临湘市白云湖公园一期工程2014年元月建成,二期工程2017年8月建成,由一湖、一河、一山、四岛组成,是一个市民休闲健身、文化传承发展、兼具城市防洪的综合性公园。公园二期在蓝球场旁边建设有一处小型健身场地,设置有各类健身器材6套,部分健身器材零件脱落及器械接口处松动明显,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已无法满足市民健身需要和安全保障。
为全面贯彻落实在公园内增设健身器材的建议,市城管局多次组织人员前往白云湖公园实地查看,商讨可行性方案,向规划局、教体局等有关单位了解情况。如要增设健身器材就要扩大现有健身场地,或者在公园内其它地方新建健身场地,不论那种方案都涉及到绿地调规等前期手续的办理,还需申报项目配套资金,在短期内完成建设较为困难。鉴于当前现状,今年以来我局白云湖公园事务中心已多次组织人员对现有健身器材进行维修保养、场地沟渠疏通等工作,全力保障正常运行,满足市民健身需要。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推动白云湖公园改造成体育公园的任务目标。经向教体局了解情况,临湘市所有体育设备设施建设包括了白云湖公园改造成体育公园项目,该局已整体打包向省发改委报告且已通过立项,待资金到位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建设。
下一步,市城管局白云湖公园事务中心将积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支持将白云湖公园改造成体育公园建设,同时对现有健身场地全面加强秩序维护,清扫场地卫生、维修损坏器械,提醒市民运动期间注意安全,不断提高市民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感谢您对临湘市城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8月6日
承办负责人:郑新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卢 勇 0730-3715058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