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卫函〔2023〕5号C2类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
答 复
李治勤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基本公卫经费下发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找相关文件,2022年7月3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下达方式通知》中第二条规定:从2022年起,医疗服务成本价格监测、国家随机监督抽检及人口监测等项目不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继续安排资金支持。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因此从2022年起我局将不再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安排下拨人口监测经费至乡镇计生办。
感谢您对临湘市卫生健康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5日
承办负责人: 刘明德
承办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陈辉华 13786071298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
临湘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