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农字〔2023〕11号A3类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
答 复
孙学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抛荒治理后续长效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粮食安全问题凸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国家的重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我局制定了《临湘市2023年耕地抛荒后续治理工作方案》《临湘市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遏制耕地抛荒撂荒、“非粮化”发展态势,扛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对保护耕地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引导,增强广大农民爱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抛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镇(街道)、村(社区)对治理抛荒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把治理抛荒同稳定粮食生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有效结合起来,确保抛荒治理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坚决杜绝“年年治理、年年抛荒”的现象,重点防止宜耕宜种地块出现新的抛荒撂荒,进步解决因种植效益低导致的耕地撂荒问题。
三、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建立“镇主导、村级组织(企业)主体、农民自愿”的工作推进机制,村(社区)集体要主动与承包户协商,在不改变承包权的前提下,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流转给有耕种能力的经营主体耕种,或村集体兜底耕种。对拒不复耕又不同意流转的,村(社区)集体可向其追索因抛荒撂荒造成耕地永久性损害的赔偿,并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现象的治理力度,稳步解决因种植户主观原因导致的耕地抛荒问题。
四、改善农田基础条件。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抛荒地复垦开发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对短期内无法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的抛荒耕地,要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菜则菜”的原则,指导改种旱粮、蔬菜或其它经济作物;对灌溉条件较差成片撂荒耕地,加大项目倾斜,组织完善疏通灌溉水源和田间道路等耕作条件,逐步解决因耕作基础条件差导致的弃耕抛荒问题。
五、坚持依法依规整治。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抛荒耕地和耕地“非粮化”。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同时,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确保耕地抛荒整治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4日
承办负责人: 李 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一波 13874071950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