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字〔2023〕6号 A3类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
答 复
李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聂市镇水利建设、强化水利设施养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聂市镇节水灌溉、中小型灌区渠系配套的建议。聂市镇灌溉水系发达,配套设施较为完善,根据职能划分,我局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职能已划归农业农村局。中小型灌区渠系配套,今年畅通农田水利灌溉工作,已经将你镇长源村纳入示范点,计划下半年维修岳家机埠、九层桥机埠及其配套水系清淤疏浚工作。因资金有限,项目不能整镇推进,后续有资金时统一调配。
二、关于加快实施小水源治理工程的建议。我局2022年完成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204处,完成建设投资1010.8万元,其中聂市镇16处,2023年计划投入资金1121.06万元,完成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220处,其中聂市镇21处;2023年6月,根据畅通农田水利灌溉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摸底调查,将解决农业水利灌溉“中梗阻”问题作为当前重点实事工作,坚决打通水利末级渠系最后一公里。目前长源村作为试点村,实施方案已编制,正在同步进行相关手续,预计11月份动工建设。
三、关于制定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标准的建议。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标准及概算定额,水利厅已下发正式文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交由地方政府管理,产权属于属地政府,后期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由属地乡镇实施。我局将按照上级文件,积极争取维修资金,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共同管理好水利设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水利局
2023年7月3日
承办负责人:廖智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文海 15080971350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临湘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