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组字〔2022〕1号A类同意公开
对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6、58号建议的
答 复
刘夭秀、彭 凡代表:
你们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村干部购买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4号)和《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发〔2014〕8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9月15日,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主任召开了碰头会,共同商议关于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补贴事项,你们提出的村干部购买灵活就业保险后,应参照村(社区)主职干部享受2100元养老保险补贴,目前缺乏上级政策文件支持,望理解。
感谢你们对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9月16日
承办负责人:彭志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卫星 17547910102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