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 2022-11-04 15:21
浏览量:1 | | | |

 

临农字〔2022〕9号C类同意公开

 

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

答  复

 

潘梅芳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三农服务提供技术指导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大力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我局从农业技术培训、农产品展销、农业人才引进等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加大农业技术培训力度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近年来,我市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进一步加强了农民实训力度,开展了以“湘农科教云”平台等手机APP等线上培训。同时,通过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平台,组建全市水稻、水果等主导产业的技术专家团队,为产业培育优势品种、创新集成高品质高效益生产新技术、创建新模式,深入到田间地头,指导建立示范基地,解决技术难题等,有效促进了产业发展,帮助农民、企业从高价值农业经营中获得了利益。下一步,要进一步紧贴乡村振兴人才的需求,强化技能培训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企业等人才优势,构建多元科技服务体系,加强供需对接为着力点,增加农业科技服务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每年都会组织农业加工企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等主体约300人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同时,根据各作物生长情况,在田间地头跟种植户讲解技术操作,全年约技术指导2800余人次。

二、积极推荐企业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助农增收

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农增收工作,持之以恒地推进农产品加工、品牌创建工作,围绕我市茶叶、酱菜、茶油特色蔬菜、特色水果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区域公用品牌和特色农产品,支持农业企业做大做强,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用于公用品牌宣传和推介,助力农民销售增收。

1.通过湖南省贫困地区农产品展示展销,线上线下平台,宣传推广我市特色农产品。通过湖南省贫困地区农产品展示展销、线上线下相衔接的一体化区域,我市十三村香菇酱、大龙窖山大米、竹筒酒、临湘三宝、优品艾条入驻58农服“湖湘农事”等农产品网上展销平台线上销售。

2.利用新媒体新模式开展网络直播带货活动,助推农产品出村进城。为了积极响应“互联网+”直播带货营销新模式,破解疫情下农产品销售难问题,发展扶贫产业,助力脱贫攻坚,同时宣传当地特色历史文化和农产品,向大众主动打开一个了解当地农产品和历史文化的窗口,提升当地农产品的信任度, 在临湘市羊楼司镇十三村基地开展线上直播临湘农产品专场,为临湘农产品企业直播带货,助力脱贫攻坚,拓展线上营销新模式。作为临湘市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方艳平副局长对于临湘农产品、龙头企业十分熟悉,将地域特色和产品质量优势结合起来,围绕绿色、特色农产品,将一批品质优、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临湘农产品通过互联网+直播带货营销新模式,通过互联网技术推动电商精准对接农产品市场,破解疫情下农产品销售难问题,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精准助农富农。通过直播有效的树立了临湘优质农产品品牌、拓展了市场。通过“互联网+农产品”“电商”等 平台,助力农业品牌建设,实现特色农产品“最后一公里”与家里地里田里“最初一公里”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助推农产品出村进城。

3.提高品牌知名度,积极组织企业参会参展和营销宣传活动。每年共组织多家企业参加一乡一品国际商品博览会、中部农博会、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农交会及乡村产业展览会等。在高速路口、高铁站等广告宣十三村香菇酱、胡子哥茶油,大大提高了品牌影响力。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推动,我市农业品牌创建成效显著。韩桥林下鸡蛋、明伦毛尖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

三、扩大农业技术人才引进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育工作要求,我局共组织申报基层农技特岗人员18人,毕业后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下到各基层农技站工作。同时,我局加大人才引进力度,2021年,共引进农业研究生人员5人,为农业服务注入新的血液。

感谢您对临湘农业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2年8月17日 

 

 

 

 

承办负责人:李  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  琪13974033417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