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管字〔2022〕5号C类同意公开
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
答 复
王致中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临鸭公路加装测速设备和开通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非常重视,当即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前往实地进行现场勘察,根据现场踏勘,临鸭公路三角坪至海螺水泥厂路段的路灯工程大约建设完成于2016年10月,建设单位为市交建投(现交建投与岳阳惠临公司合并),该工程从开工建设到完工都未经过行业管理部门(市城管局照明事务中心)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建成完工后也未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工作,并未纳入我局照明事务中心统一归口管理。市政府相关领导对该条道路路灯以前也批示过,要求建设方组织验收后移交给我局照明事务中心管理,但建设方和施工方一直未进行落实。
为了落实政府的批示,我局曾主动与施工方对接,要求提供相关施工图纸也未得到回应。后来又主动邀请施工方到现场踏勘,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排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承诺只要施工方整改到位后,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可以考虑纳入路灯电网统一管理,但施工方并未按要求整改。在道路照明设施未正式验收移交到我局之前,临鸭路道路要亮灯只能向岳阳惠临公司反馈,目前只能由岳阳惠临公司负责实施,我局暂无权干涉。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由岳阳惠临公司重新整改后,按程序通过专业人员验收,再按行业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移交后,才能纳入我局照明事务中心统一进行维护管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31日
承办负责人:郑新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卢 勇 0730-3715058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