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农字〔2022〕6号A类同意公开
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
答 复
阮炎林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提出的《聂市镇同合村君泰农牧、现代农业、九鼎科技三家大型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生物防控风险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对生物安全防控措施不达标,不符合生猪复养条件的养殖场,应予以关停不得进行生猪复养”。按照属地管理和“三区”划分(禁养、限养、适养)原则,禁养区内严禁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活动,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扶持畜禽规模养殖的发展,引导其逐步实现畜禽养殖集约化生产、标准化饲养、规范化管理、产业化经营。我局只在技术层面对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发证。禁养、复养应由当地政府负责,禁养区外符合复养条件在政策层面是不能关停的。
2.“对村组居住区大型养殖场周边的家庭散养户应予以坚决关停”。农村家庭散养生猪是千百年来的传统习惯,既能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又能改善生活,予以坚决关停无法可依,如大型养殖场为了自身生物安全,可与周边协商,协调解决好老百姓养猪问题。动员附近散养户尽量不养生猪.如养应力求采取措施,避免他们从外地捉猪带来疫情风险。
3.“对生物防控不达标的聂市镇生猪屠宰场建议尽快搬迁”。聂市镇生猪屠宰点是2017年1月1日开始设立,当时办理了“生猪定点屠宰证”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聂市镇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请示设置聂市镇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并着手筹建至2020年建成。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屠宰加工场所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500米以上,聂市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离3家大型养殖场的距离已经超过了500米,并且建设在先,要求搬迁无依据,只能自行协调。
感谢你们对生猪养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2年8月17日
承办负责人:余致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姚 浩13548922629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