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字〔2022〕13号B类同意公开
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
答 复
陈云虎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长江大堤二级平台纳入常态化清基扫障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运管〔2022〕130号)精神,堤防日常维护只考核到了堤身、堤坡,未对大堤禁脚日常维护作要求。从我市长江大堤历年来的维护来看,长江大堤堤身、堤坡、二级平台日常管护均由水利部门所属机构负责,大堤禁脚在长江汛情不紧张时,并未比照大堤堤身及二级平台进行清基扫障。遇汛情紧张时,为确保查险到位,由市防指下拨专项经费清基扫障。在长江大堤今后的防汛工作中,长江大堤养护中心将一如既往按照市防指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属地乡镇,共同搞好大堤的清基扫障工作。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8月2日
承办负责人:刘虹霞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沈华兵 13055083575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临湘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