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管字〔2022〕3号B类同意公开
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
答 复
王学军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城市噪音污染防治情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居住环境质量的期望更高,特别是噪音方面,商家宣传的高音喇叭、广场舞的动感音乐、商住一体产生的其他噪音等引发的群众烦恼日益突显,成为当前群众最关心的身边“烦心事”。噪声污染会造成耳鸣、儿童认知损失、心血管疾病、睡眠障碍和焦虑烦恼,影响人民群众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今年以来我局紧扣职能职责,对城区生活噪音源严密进行日常监管,做到噪音扰民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教育一起。同时积极落实生活噪音污染信访投诉处置,并结合“禁噪护考”等专项行动开展生活噪音污染集中整治行动。2022年来共计处置噪音问题岳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督办单、电话投诉、网络投诉等各类信访投诉120余起,日常巡查制止各类噪音扰民行为1500余人次。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重拳整治利用高音喇叭开展商业宣传和沿街叫卖行为。各路段执法中队对管辖区域内大小门店超市进行全面排查,宣传噪音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劝说商家主动关掉高音喇叭或将安装在店外墙的喇叭自行拆除,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禁止流动商贩沿街叫卖。截止8月共计暂扣音响设备5台,督促自行拆除高音喇叭8个。
二是规范各类开业、庆典等活动。执法人员对每一起举办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严格督促按照许可的时间、规模开展活动,确保做到无噪音扰民现象。
三是规范跳广场舞行为。广场舞在国内作为一项大众性娱乐及休闲健身活动,尤其特别受老年人喜爱,无法进行禁止,但广场舞噪音扰民却一直是群众反映投诉的重点。针对此类问题我局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对城区跳广场舞的队伍进行重点管理。经过摸底,城区现有跳广场舞蹈的队伍39支,分布于城区各大街小巷。因没有合适的场地,大多数队伍都是“见缝插针”式就近占用人行道进行跳舞,严重影响行人通行和产生噪音扰民。执法队员每到一处都积极与领队进行沟通交流,宣传相关政策法律知识,进行规范管理。一方面要求广场舞队伍尽量选择在人员居住、通行较少的地段活动,期间特别注意控制音量,并在晚上20:30前必须结束离场。另一方面积极与街道社区进行沟通协调,寻求合适区域对广场舞进行疏导安置。目前已经与向阳、五里、南山等社区进行了沟通,均表示会想办法,在找到合适的区域后进行安置。通过宣传教育,绝大部分广场舞队伍都能积极配合管理,遵守相关管理要求,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极少数广场舞队伍在面对执法人员时当面表示接受批评教育、积极配合,但执法人员刚离开现场又我行我素。对于这类情况,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可以对广场舞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处罚,但在实际工作中跳广场舞的人员均由附近居民自发聚集,无固定组织,而且年龄也普遍偏大,强制处罚困难重重并极易引发更大社会矛盾。
后期工作中,我局将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锤炼执法队伍,强化执法检查守护百姓宁静生活。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对城区开展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活动,让相关法律知识深入人心,督促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效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对商业活动、群众娱乐活动、流动摊贩沿街叫卖等生活噪音源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劝导、制止噪音扰民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寻求联合公安、生态环保、属地政府等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高音设备屡禁不止的行为。通过强化管理,全面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噪声污染防治氛围,让全社会共享一片宁静的空间。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31日
承办负责人:郑新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卢 勇 0730-3715058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