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字〔2022〕1号A类同意公开
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
答 复
何水良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公司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全面规范管理,落实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违法违纪,投诉较多的物业公司纳入“黑名单”。
2.全面整章建制,强化小区支部党建工作,建设红色物业小区。
3.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不断细化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热情周到,进一步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大门口设立收费公示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价格,收费标准,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4.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早期介入项目建设,针对今后物业管理工作提出问题和建议。
5.条件成熟了的小区,指导街道、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8月29日
承办负责人:李 朝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邓欣欣 13517309523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