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电字〔2021〕44号C类
同意公开
对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忠保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供电公司队伍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乱收费问题。
2017年坪头村新建村部,由于高压线路影响施工需移位,经坪头村李忠保书记申请,在桃林镇王镇长和供电所协调下,由坪头村支付高压线路移位所需材料费、电杆、吊车费、民工、技工工资等共计1.2万元整,因政府领导协调,所有费用当时直接支付材料费、吊车费、民技工工资等,供电所未留存费用。
2、工作人员态度差、办事难。
李忠保书记代村民办理新建房屋装表业务,营业厅当时没有受理。根据桃林镇政府工作指示,桃林辖区凡新建房屋未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建房手续的,供电所严禁办理装表手续供电(有桃林政府下发的红头文件),所以当时营业厅未受理报装业务,加之当时与桃林镇城建站沟通不畅,造成李忠保书记误会。
3、供电所与电工利益冲突乱停电,经常将有线电视线路断电,广电局与供电公司有用电协议。
台区管理员李平五剪断有线电视放大器无表用电线路,情况属实。因本台区用电量小、线损较高,根据工作线损管理办法,每月对高损台区进行考核。李平五在现场核查时发现广电放大器无表用电,现场采取剪线断电措施,影响了用户观看电视,造成用户不理解。供电所与广电局并无用电协议,只与当地广电站负责人口头协商,由广电站负责人提供用电地点和数量,统一按实际追补电量电费,并每年需提供新增用电地点和数量,重新核算电量电费,但广电站至今未提供,李平五剪断线路台区也不能确认安装时间。
4、损害群众经济利益,每年进行砍青,砍到后部分树竹堵塞河港,并存在将竹木从腰砍断现象。
根据现场查勘,所砍线路为村组自用高低压线路,也属防汛线路。根据临湘市人民政府文件要求,我公司每年必须开展线路清基扫障工作,确保线路正常供电。临湘市人民政府也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并下达了专门的文件,要求各镇、村、组负责辖区内的砍青协调,电力部门负责组织人员砍伐。因当时任务较重,外请民工较多,可能存在部分地势较高、沿河港边有将竹木从腰砍断和存在清理不及时现象。今后,我公司将会加强对外请民工的教育管理,尽量从树竹根部进行砍伐,及时清理堵塞河道的树竹。
感谢您对国网临湘市供电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供电公司
2021年8月4日
承办负责人:姚东胜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小伟 1397303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