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医保字〔2021〕1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向前初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医疗保险政策落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意见,2021年4月25日,市医保局安排市医疗保障局陈彦彬局长、李迎薇副局长及张波、姚凤莲、李骏驰等同志与您见面,就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介绍。
一、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有关政策
1、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执行全国统一的政策,即每人280元/年,比上年度提高30元/人。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划转税务部门管理,实行按镇(街道)统一征收,且需达到95%的参保率。
2、上级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医保不再设立家庭账户,实行普通门诊统筹,主要是解决家庭账户调剂功能差的弊端,进一步满足居民门诊治疗的需求。
二、您对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局将积极配合税务、市卫健等部门,狠抓落实:一是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居民参保意识;二是加强医疗监管,切实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家庭负担。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承办负责人:张波、姚凤莲、赵奇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卢凯 1837308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