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字〔2021〕1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方虹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综合执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根据我市新的机构编制方案,乡镇部分站所进行了整合,新成立的综合执法大队,存在权责脱节、力量薄弱和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的现象,急需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完善人员编制、加大综合执法装备和经费保障。财政部门通过实地调研,我市14个镇(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共有全额编制140个,实际在岗人员134人(全额62人、差额2人、自筹70人),都没有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和安排单独的工作经费。
根据公车改革制度和我市目前财政体制,一是2017年我市开始公车改革,执法车辆只能配备11个执法执勤部门,乡镇执法未纳入该范围,无法办理车辆编制和控购手续。二是我市部门单位全额人员经费由财政负担、差额人员按人平1万/年标准安排、自筹人员由单位自行负担。
为确保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及编办报告人员编制情况,逐步将自筹和差额人员转变为全额人员,增加人员财政经费拨款额度。二是将14个镇(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拟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将2021年已预算安排的90万元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经费,明确为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经费,同时,财政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报告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实有情况,待领导审定后再适当增加专项工作经费。三是目前市财力有限,难以满足各项要求,财政在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随着财力的增强,将逐步加大对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的各项投入。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3日
承办责任人:吴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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