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临湘市政府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20-11-02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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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公字﹝2020﹞1号 C类

同意公开

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

答   复

 

李海雄等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联名提出的《加快推进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和“警苑小区”建设》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筹建始末

1、199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在现永昌西路北侧(消防大队旁)初征土地42.62亩,拟对局机关(包括看守所和县中队)整体搬迁,因经费不足等多种原因未启动工程建设。2010年,市政府将该宗38.53亩(除去消防大队建设已占用的4.12亩)土地用于商业开发,并以位于临湘大道与兆邦大道交汇处西南角的28亩山地予以置换,作为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部分用地。2011年8月,我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得到上级发改部门批准,拟建筑总面积15259平方米,总投资6103万元。同年9月至2012年3月,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投入资金对上述28亩山地进行了平整。与此同时,我局一边进行用地扩征,一边进行地质勘查和规划设计,并于2012年底出台了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2013年元月,市政府再次调整城市规划,将我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用地再次置换到云湖大道北侧(规划面积为40亩)。又因征地拆迁问题久拖不决,致工程建设无法开展。再后来,我局行政主职因故频繁更换和缺位,致该项工作搁浅。

2、2018年6月21日,时任市委书记李美云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等工作,并形成《关于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的会议纪要》,纪要中同意“先期启动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整体搬迁。同意划拨原大自然食品有限公司土地(约130亩),用于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整体搬迁,其中50-60亩土地进行出让,用于“警苑小区”开发建设,“警苑小区”建设严格依程序,按市场模式开发。市公安局整体搬迁置换出的土地由岳阳惠临公司收储。在该项目用地审批、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办理中,各部门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

根据会议纪要精神,我局也对该土地进行了规划设想,并邀请了国内三家知名设计公司进行概念方案设计,并且拟申报立项,纳入“十四五”规划。2019年2月,市政府再次调整城市规划,该项目因故搁浅。

二、我局下一步工作打算

1、已将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纳入“十四五”规划。

2、呈请临湘市人民政府同意解决公安业务用房建设用地,出台置换方案。             

感谢并恳请各位代表继续关心关注民生工程、关心支持公安工作。我们将虚心纳谏,实干为民,及时改进工作作风,始终把人大代表的心声愿景化为公安机关亲民爱民的实际行动!

临湘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2日

 

 

承办负责人:何珊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小勇  0730—3739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