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临湘市政府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20-11-02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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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财字〔2020〕1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

答     复

 

潘梅芳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将龙源水库库区环境整治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龙源水库是我市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水源,其水源水质安全保护十分重要。龙窖山村作为龙源水库水源地上游村,每年在库区环境保护、水质安全等方面投入了部分人力、财力。今年上半年,财政按照市领导批示,安排相关业务股室到该村进行情况调研,核实了近几年该村在龙源水库水源地实际投入情况。鉴于该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压力大、村级运转困难等实际情况,财政向市政府提出了资金解决意见,待市领导审批后,财政再据实安排。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责任人:吴天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  华  0730—372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