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字〔2020〕1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
答 复
潘梅芳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将龙源水库库区环境整治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龙源水库是我市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水源,其水源水质安全保护十分重要。龙窖山村作为龙源水库水源地上游村,每年在库区环境保护、水质安全等方面投入了部分人力、财力。今年上半年,财政按照市领导批示,安排相关业务股室到该村进行情况调研,核实了近几年该村在龙源水库水源地实际投入情况。鉴于该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压力大、村级运转困难等实际情况,财政向市政府提出了资金解决意见,待市领导审批后,财政再据实安排。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责任人:吴天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 华 0730—372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