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来源:临湘市政府   日期: 2020-05-05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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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建提办函〔2020〕1号

 

关于印发《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促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和办理质量,现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湘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流程。

一、交办

(一)市政府建议提案办负责将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建议和提案,在充分征询部门单位意见,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交由市直相关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承办单位)办理,提出办复时限和工作要求。

(二)建议提案交办主要依据为各部门单位“三定”职能。需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由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分别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办理。

(三)各承办单位(含主办、会办单位)在全市建议提案交办会召开后一周之内,认真研究交由本单位承办的每一件建议提案,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向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报送。

(四)建议提案交办类别为: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重点建议;“A类”,年内必须要有结果;“B类”,此项工作应列入计划,积极解决;“C类”,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解决;“D类”,代表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建议。

政协提案:重点提案;“A类”,经济建设类;“B类”,科、教、文、卫、体类;“C类”,党群、人事、政法类。

二、承办

(一)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之前,要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深入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想法和办理要求,充分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办理过程中要与代表委员密切沟通,及时汇报办理工作进展。

(二)承办单位对所承办的一般性建议和提案,应当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对时效性较强的重要建议和提案,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对个别在规定时限内确实难以办结的,要向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申请延期办理,并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原因。

(三)承办单位对难以单独办理的建议和提案,要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及时协调、联合其他部门单位一同办理。

三、答复

(一)对代表委员的答复件要按照统一规范格式行文,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签发,加盖单位公章,附带《建议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亲自送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人。

(二)答复时要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答复,内容要真实、实事求是,行文要逻辑严谨、条理清晰,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塞责。

(三)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委员时,要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形式,当面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后正式行文,同时请代表委员在《建议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上签署意见。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当再作研究后重新办理,并在收到代表委员反馈意见后1个月内重新答复。对确因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所限无法解决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要态度诚恳,向代表委员如实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

(四)对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各单位应依照各自职责,会办单位主动将办理情况送至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将办理结果综合汇总后,统一行文答复代表委员。

(五)代表或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除答复领衔代表委员外,还应当商领衔代表委员同意后,请领衔代表委员转复其他代表委员;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应答复代表团负责人,请其转告本团代表。

(六)对省、岳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给我市的建议和提案,由市人大或市政协与市政府统筹会商后,按照对口原则予以交办,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报送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以市政府名义正式行文答复。

(七)建议提案办复结果类别分别为:“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解决,予以解释说明的。

(八)建议和提案办结后,承办单位要将答复件和《征求意见表》各一式二份,报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再由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汇总后分别呈送市人大选任联工委或市政协提案委。同时将答复件电子档发邮箱:dcs2708@163.com。电话:3760728。

四、网上公开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建议提案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其他原因不宜公开答复件外,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将其余答复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承办单位需对答复件内容负责。

五、跟踪办理

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收到答复件后,第一时间对代表委员进行回访。承办单位要在坚持“三访”(办前、办中和办后)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梳理与复查。对近年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和提案,要认真复查,积极推进落实,保证质量,并在承诺的办理期限内再次答复代表委员。

六、督查督办

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会同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对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七、总结

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完所有建议提案,并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后,向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八、报告

市政府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全会报告;将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向市政协常委会和市政协全会报告。

九、考核

(一)考核方式: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采取办中督查和办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征求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的意见。

(二)考核对象:全市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考核评分标准: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工作80分、工作评价10分、工作量调节10分,同时实行奖励加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内容,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表彰一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十、存档

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和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提案办理相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

 

附件:1.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答复件规范格式

2.政协提案答复件规范格式

3.建议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

 

 

 

 

 

 

 

 

 

 

 

 

 

 

附件1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答复件格式

临湘市X X X(单位红头)

临XX字〔2020〕X号X(A、B、C)类

(此处为承办单位的办复结果编号、类别) 同意(或不同意)公开

 

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XX号(此处为交办件序号)建议的

答     复

 

XX等代表(或XX代表):

你们(或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XXXXX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感谢你们(或您)对XXXXXX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公章)            

2020年X月X日

承办负责人:XXX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XXX   XXXXXXX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XXXXXX办公室                     2020年X月X日印发  

附件2

政协提案答复件规范格式

临湘市X X X(单位红头)

临XX字〔2020〕X号X(A、B、C)类

(此处为承办单位的办复结果编号、类别) 同意(或不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XX号(此处为交办件序号)提案的

答     复

 

XX等委员(或XX委员):

你们(或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XXXXX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感谢你们(或您)对XXXXXX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公章)            

2020年X月X日

承办负责人:XXX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XXX   XXXXXXX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XXXXXX办公室                   2020年X月X日印发  

附件3

建议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

建议/提案

序号

 

承办单位

 

代表/委员

姓  名

 

工作单位

 

电话

 

承办单位办复结果类别(请代表委员在对应栏内打“√”)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不能解决,予以解释说明的

 

答复评估

(打“√”)

很满意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代表委

员对办

理工作

的意见

建议

 

 

 

 

 

 

 

 

 

 

 

 

 

 

 

 

签  名:

 

年    月    日

说明:各承办单位必须当面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请代表或委员收到答复件和此表后,认真填写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签名后交给承办单位,然后由承办单位将此表复印后连同答复件,各一式二份,报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