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临湘市政府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19-10-14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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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财字〔2019〕1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万云霞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将团湾水源地环境整治费用列入财政预算》收悉。现答复如下:

团湾水库作为我市饮用水源的备用水源,为我市防洪、供水、发电、灌溉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水库周围居民较多,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量大,为保护水源水质安全,水库每年投入了库区环境整治费用,有一定的资金缺口。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2019年团湾水库维修养护经费在2018年基础上增加了10万元预算;同时今年市财政在人居环境保洁方面投入了大量财力。一是每个村及居委会安排了保洁经费基数3万元。二是按每村人数人均20元据实安排了奖补资金。水库周边7个村每村都增加了8-12万元的保洁经费,加大了水库水源地保护力度,减少水库环境整治压力。目前,市财力有限,难以满足各项要求,随着财力的增强,市政府将逐步提高团湾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经费预算。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5日

 

 

承办责任人:吴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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