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监建字〔2017〕1号 C类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陈友良领衔代表:
您在市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烟花爆竹传统产业发展并办理第四轮烟花爆竹企业行政许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16号)和岳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岳阳市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市安〔2016〕11号)要求,按照统筹安排、相对集中、有序退出、安全稳定的原则,优化烟花爆竹产业布局,淘汰重点县市落后企业,加快引导烟花爆竹重点县市的生产企业“四化建设”,即加快推进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并严格行政许可、加强监管执法、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等方面,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和自愿有序退出;对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违反国土、林业、环保、规划、税收等国家法律法规,应依法予以关闭。目前我市已关闭1家生产企业,6家生产企业申请退出。
对于申请进入下一轮行政许可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省市已明确相关政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做到“八必须”: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必须取得合法手续;工程建设必须完成审批和备案;安全设施必须实施“三同时”审查;建筑消防必须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水土保持等方面必须取得水利部门相关许可;环境保护必须获得环评审批;林地占用必须办理许可手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和到期申请下一轮行政许可须经过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环保、消防、规划、国土、建设、林业、税务等部门开展的联合检查,严格落实验收制度和行政许可整改审批,合格一家验收一家,合格一家审批一家。
我市也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明确要严格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有序引导我市烟花爆竹企业转型退出,结合我市烟花爆竹行业实际情况,消除安全隐患。我市出台了《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机制的通知》(临政办函〔2017〕17号),并配套出台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临政办函〔2017〕16号)对退出企业和证照到期企业非法生产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成立了专门负责的市“打非办”,从公安、安监、交通、国土、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强力执法,严把行政许可准入关,重拳打击转包、分包、一线多人承包、各股东各自组织生产和“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把企业复产关,采取奖励补偿退一批、行政执法关闭退一批、科技管控退一批等手段,依法依规有序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平稳退出。
感谢您对临湘市安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1日
承办负责人:方光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名梁 0730—3722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