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电字[2017]3号C类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陈彦彬领衔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安装便民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临湘市20000余辆电动车基本属于电动摩托车,因电动摩托的蓄电池容量一般为40V至70V,厂家配置的充电器充电电压为单相220V, 充电电流为3A,供电部门低压单相额定电压为220V,因此根据相关电路定律,电动车的充电时长只与电动摩托厂家配置的充电器的充电电流大小和电池容量有关,与是否在充电栓上充电或在自家充电并无关系,而电动摩托的电池续航时间与电动摩托车厂家配置的电池容量和质量有关。
根据以上情况,现阶段在城区和各乡镇居民较为集中区域设置充电栓点暂无必要。一是在公共场所难以选择安装充电栓场地,公共场所不便安装遮雨棚等配套设施,如要保障充电栓安全使用,还需专人24小时看管。二是电动摩托使用额定220V电压充电,为我国低压标准电压,任何有低压220KV电源的地方均可充电,电动摩托必须使用厂家配备的专用充电器充电,如专门设置充电栓使用高压大电流过快冲电,反而将对电动摩托电池造成严重损坏。三是如果中远期我市出现大量电动汽车,政府和电力部门将视情况可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栓站点建设。
感谢您对电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网临湘市供电公司
2017年5月10日
承办负责人:任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姚东胜 (0730)379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