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17-08-1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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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水字〔2017〕10号B类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胡望姣领衔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羊楼司镇新屋村村民饮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屋村由原水田村、罗形村、新屋村合并而成,其中原水田村进入了省级“十三五”规划,有一定的政策支持,但政策资金也十分有限,主要为奖补资金,如果解决三个片区的饮水安全问题还需政府统筹和群众自筹等方式进行配套。2015年,我们规划新建幸福岭水厂时,就将新屋村纳入了幸福岭水厂供水范围。2017年6月1日,我局分管领导和具体股室在新屋村现场调研,与村委会主要领导就相关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拟通过幸福岭水厂管网延伸来解决新屋村饮水安全问题。幸福岭水厂以龙源水库为水源,水厂具备全套的净化消毒设施,水质和水量均有保障。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水利局

2017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熊炎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吴  醒 0730-376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