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17-08-1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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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畜水字〔2017〕2号A类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李先良领衔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三湾养猪场整体关停的建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提案后,对长安街道办事处大岭村三湾组吴某养猪场进行调查了解,您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场栏舍面积285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1436头,粪污处理不到位,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

我局就城区和其它禁养区内养殖场退养工作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2017年3月15日,临湘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临环委会【2017】1号文成立了临湘市城区畜禽养殖退养整治工作指挥部,我局是指挥部成员单位,对城区需退养的养殖场进行了一次现场核实,将吴某养猪场纳入这次退养范围。2017年4月14日,市人民政府以临政通告【2017】5号发布《关于在市中心城区禁止畜禽养殖的通告》,同时制订了临湘市中心城区畜禽养殖退养方案,明确规定在8月20日前完成退养,并将栏舍全部拆除,适当予以补偿,8月20日后未自行拆除的将采取强拆。目前已做好了宣传发动工作,该养猪场已做好了退养准备工作。

感谢您对畜牧水产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畜牧水产局

2017年7月9日


承办负责人:余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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