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18-09-07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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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管字〔2018〕1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明德领衔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临湘市全域、全时段、全民禁放烟花爆竹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年初,市政府向市人大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在全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该议案于5月7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上正式审议通过。5月30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研究审定了《临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并决定从2018年10月起开始禁放宣传,2018年12月15日开始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中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城区建成区域范围禁放工作,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农村禁放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市人大决议、市政府部署和民众需求,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您所提的问题基本解决到位。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7月24日

承办负责人:李宗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沈杏  0730-37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