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规字〔2018〕2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沈康祥领衔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调整城市规划区的建设》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加强临湘市规划控制区私人住宅建设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制定了《临湘市城市规划区内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14年3月17日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予以实施,《办法》将城市规划区30平方公里实行分区管理,其中禁建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私人住宅建设,凡住房困难且符合安置条件的,按保障房安置、普通住宅安置、宅基地安置三种形式之一进行安置;严控区内不允许新建、扩建私房,但对符合条件的,允许在原址严格按规划要求进行改建。《办法》实施以来卓有成效,不仅强化了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也使我市城市品质和城市形象得到全面提升。
但随着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云湖新区、棚户区改造、新汽车站等建设),城市发展方向发生了变化,局部地块的用地性质发生了改变。为适应新的城市发展需要,更好的指导和推动我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我局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启动禁建区调整的工作建议,2018年3月28日市委书记李美云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与禁拆治违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明确,根据城市发展方向的调整变化,进一步完善禁建区的区划调整。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已启动禁建区调整相关工作,在方案制订过程中我局将会充分吸纳您提出的有关调整建议。后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并及时按程序报批。
感谢您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7月19日
承办负责人:廖美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廖河清 0730-375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