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临湘市政府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19-07-0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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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残字〔2019〕1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

答     复

潘梅芳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残疾人精准识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残联和卫健委关于残疾人证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残疾人证的规范核发和科学管理,全市现有持第二代残疾人证10830余人,无因办证原因引发大的信访事件发生,残疾人群体基本稳定。

一、我市残疾人证核发的基本情况

市残联2005年从市民政分设单列,2008年10月15日,我市第一本第二代残疾人证正式核发。为了方便残疾人对象办证,我会按照“目测”和指定医院评残相结合的办法,开展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核发,并于2013年起在市医院门诊楼设立办证中心,方便残疾人对象办证。

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残联“凭眼睛办证”成为历史。新《办法》第六条规定,“…各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卫生计生委、残联等共同下文,指定本地区具备残疾评定资质的医院或专业机构,报中残联备案。”、“第七条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第九条专门规定了残疾人证核发程序,即“申请-受理-评定-审核批准-发放存档”程序,“…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市中医医院为我市残疾评定指定机构,负责视力、听力、言语、肢体以及智力残疾评定工作,新增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为精神残疾评定指定机构(湘残联字〔2019〕10号),并选派多名医生参加了2018年度的省级残疾评定培训。另外,今年我市纳入岳阳市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换发工作试点。

二、我市残疾人证核发的制度保障

2018年1月,中国残联、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随后省残联、原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先后印发了《湖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残联字〔2017〕53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残疾评定复核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湘残联字〔2018〕14号);省残联、原省卫计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评定工作的通知》(湘残联字〔2018〕10号)。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成立临湘市残疾人证核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残工委发〔2018〕1号),我会会同原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临湘市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这些文件的出台,是我市残疾人证规范核发和科学管理的重要保证,确保了残疾人证核发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今后的残疾人证核发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会将以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换发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市卫健局和残疾评定医院的对接,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强化对已发证件的换领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评定工作的通知》(湘残联字〔2018〕10号)文件精神,在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过程中,对过去没有经定点评残医院评定直接由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要求全部到定点评残医院重新评定。继续严密防范和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人情证”和“假证”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营造风清气正的办证环境,确保我市残疾人群体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市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6月10日  

                                      

承办负责人:刘  宁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柳卫中   1357476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