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临湘市政府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19-07-0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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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环字〔2019〕1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

答    复

黄时星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粉尘污染源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你们反映的“由于城区周边矿山企业的生产及城内城郊基建施工的监管不到位,导致市区晴天空气质量差、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根据综合分析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原因是PM10、PM2.5偏高,也就是扬尘污染问题。

二、建议中涉及的几个问题

一是环保、城管、质量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城区和城郊施工企业进行全天24小时监管,定期定点进行粉尘及运输扬尘、车辆运输覆盖的治理;二是加强对矿山企业及周边企业全天24小时监管,碎石加工、汽车运输、道路扬尘。特别是对郊区几个主要进城道路环卫局每天定时清洗,扩大除尘;三是建筑施工场地,由企业及施工单位每天定期定时进行现场除湿处理,加强监管。

针对建议案中所提的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关注,且高度重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出台了《临湘市改善城区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制定了《临湘市改善城区空气质量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临湘市改善城区空气质量集中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廖星辉任组长,副市长彭海云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市政府按照临湘市改善《城区空气质量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环保、自然资源、城管、住建、公安等相关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强化工矿企业粉尘污染防治。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了非法洗砂洗矿专项行动,加强了对城区及周边主要工矿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和现场检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重点公路沿线的非法采砂洗砂的打击力度;规范矿山开采,切实做到道路硬化,废水回用,产尘工段封闭,防尘抑尘措施到位,逐步实现边开采边复绿的绿色开采的要求。

(二)强化施工扬尘污染整治。督促施工和业主单位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实行“一个实施工地、一套防治公示牌、一个责任人”的管理模式,压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建筑施工扬尘要做到“6个百分百”,即: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运输密闭六个百分百。各职能部门加大了巡查督查和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行为并督促进行整改。切实履行建筑施工扬尘等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

(三)强化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在城区几个主要主要进城道路入口处,市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107国道巴咀呦、五里牌千针坪、临鸭路海螺水泥厂、大岭口四个入城口设立了24小时清超点,有效的治理了超重超载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市城管局加强了洒水降尘频次,由原来的3次每天增加到5次每天;鉴于107国道过境车辆多,路面易产生扬尘污染,107国道城区段洒水降尘频次增加到10次每天。雾炮降尘车主要集中在107国道地段来回作业,喷雾高度由30到40米提高到80到100米,达到有效的降尘效果。同时夜间安排了洒水降尘,确保夜间道路运输扬尘得到有效抑制。

(四)强化督查督办。市政府督查考评办按《临湘市改善城区空气质量考核办法》,严格考核,一月一通报,确保城区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根据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六月份我市城区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同时,诚挚地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参与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你们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6月24日

承办负责人:沈霖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楚   0730-3768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