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B类1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6-10-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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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财字〔20162 A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B10号建议的

    

尊敬的刘明德领衔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B10号《关于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市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环境整治事关农业的持续发展、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的和谐稳定,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央发布的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协调推进并尽快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临湘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的中心工作,农村环境整治是此项工作的核心工作。年初,市财政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整合专项资金1500万元作为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其中统筹安排农村环境整治经费。

谢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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