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
 关于征求《临湘市推进审管联动一体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日期: 2022-11-11 19:17
浏览量:1 | | | |

关于征求《临湘市推进审管联动一体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高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闭环管理、一体服务的审批监管工作衔接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办拟订了《临湘市推进审管联动一体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于11月10日17:00前将《征求意见会签单》报我办汇总。会签单由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邮箱:lxsxzspfwj@163.com(同时发送一份意见内容电子文档),联系人: 李菁,电话:3388018。

附件:

1.《征求意见会签单》;

2.《临湘市推进审管联动一体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临湘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征求意见会签单

2022年11月8日

文件标题

《临湘市推进审管联动一体化实施方案》

拟稿单位

临湘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稿人

吴  悫

会签单位

高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职能部门)

会签要求

1.会签意见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会签须在11月10日17:00前完成。

会签意见(可另附页)

会签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盖章)

组织会签单    位

临湘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吴  悫

电 话

3388018

临湘市推进审管联动一体化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闭环管理、一体服务的审批监管工作衔接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和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强化部门层级协同信息共享,提升审批服务能力,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按照“许可全监管”“监管全覆盖”“审管一体化”的原则,以建设应用审管联动一体化平台为切入口,将监管贯穿行政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过程全覆盖,实现审批服务、监管执法的每一个环节有据可依、有迹可循,行政效能大幅度提升,营商环境跨越式优化。

二、建立部门层级协同机制,提升审管合力。

1.建立联合学习培训机制。对由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总结大会,本级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审批和监管人员参加,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动态;行业主管部门在接收、印发、转发有关业务文件时,应将相关审批和监管部门纳入主送或者抄送范围,确保最新政策同时知晓、同步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订审批、监管本地化改革措施、办事制度时,应共商共议联合出文,进一步提升审批、监管工作的部门协同能力。商事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城市综合执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整治、应急消防、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要做好相关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高新区要积极参与相关业务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各领域牵头部门,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2.建立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审批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第一时间将许可决定的主要信息推送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在开展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也应及时将行政处罚、强制、征收、检查等监管信息推送给审批部门。监管部门应及时将监管结果和撤销行政许可建议反馈给审批部门;审批部门要核实撤销理由,依法办理撤销,并录入诚信管理系统黑名单开展联合惩戒,形成审管良性互动。市工改办与市城管局要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工程建设审批相关信息与综合执法信息要互通互信互用。高新区按权限办理的行政许可和监管信息要及时反馈给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平台授权、数据交换、工作联系单等形式及时向高新区反馈行政处罚、强制、征收、检查等监管信息。(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3.建立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审批、监管部门应加强联系配合、定期会商,将监管贯穿行政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审批更规范,监管更有效。在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中,行政审批部门通过批前函询、联合勘验、联合评审等方式,充分征求相关监管部门意见,共同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做到充分理解、共商互认、一致行动,实现“审管分离”分工不分家。商事、工改、不动产等三大重点改革领域要建立定期会商制度,高新区、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要分别牵头定期召开相关业务工作会商会,要列出工作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工作任务、责任要细化到相关审批和监管办事机构。(牵头单位:高新区、各领域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开发审管联动一体平台,提升监管效率。

1.业务运行互联互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依托临湘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审管”一体化平台,构建个性化智能审管应用场景,开发监管数据采集移动应用端,方便监管工作人员现场采集相关业务信息。“智慧审管”一体化平台要以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服务、流程交互为核心,打通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平台数据链路,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高数据服务质量,实现审批、监管服务事项“一处填报、全网通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2.证照材料一体使用。建设证照材料数据库,绑定自然人和法人历史证照材料,申请或发起办件时,相关的身份类、资格类、财产类、权益类、信用类、社会关系类等证照材料将会出现在部门应用端的“证照材料库”里,供审批、监管部门查阅调用,在证照材料有效期内不需反复提交或上传。保障证照材料的规范性、一致性,提升审批、监管的业务处理能力,进一步减轻企业群众准备办事材料的负担。(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3.应用信息精准推送。以“轻审批、重监管、强服务”为目标,将打通的数据链路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有机融合,创新打造一体化“智慧审管”应用体系精准推送各类业务数据信息。自动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平台精准推送监管信息,向双随机监管等平台精准推送审批信息,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双推送,打造一条审管联动的“高速路”。在审批内容中设置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敏感”关键词,自动向相关工作责任人推送监管任务信息。(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创新办事结果应用,提升审管效能。

1.取消前置审批实行后置监管。重构再造行政权力全链条审批流程、材料规定、核查内容,调整企业开办、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前置特殊审批程序为后置,对企业群众监管无违法记录、履行承诺信用良好的,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实行先受理办结,后监管核实,变前置审批为后置监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推动行政许可即办率全面提升,使人民群众在政务服务中切实收获改革红利。高新区要按《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推行“园区事园区办”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8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为全市其他部门提供“变前置审批为后置监管”的办事模板。(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2.集成联合监管促进集成服务。找出审批和监管事项之间的业务逻辑关系、环节内容关系,围绕“企业开办”“建厂房”“办不动产证”“纳税”等“一件事”集成服务,对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环节、事项办理深度、承诺办结时限等进行全面梳理,理顺法律调整企业和自然人全生命周期审批与监管关系,探索在集成服务中实施集成审批或监管、一次审批或监管。对未侵害他人利益的轻微违法,可采取补办许可手续措施中止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要整合监管、审批为一件事,为企业群众同时办理处罚和许可业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3.严格闭环管理实现免申免检。依托一套高效协同制度、一张全覆盖事项清单、一个“智慧审管”交互平台,强化电子监察应用,创建“审批+监管+监察”行政权力运行闭环管理体系。通过对人工录入、视频监控、感应设备等采集的各环节数据治理应用构建事项办件“自画像”,实现户籍办理、纳税缴费、住房保障、离职退休、公共服务等热点服务事项免申请即可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市场行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免现场检查即可监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五、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提升改革效果。

1.细化责任措施。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清廉单元建设、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黄赌毒专项整治、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主题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具体措施,制订任务清单,每月调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度。

2.加强督查指导。各部门在推进过程中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要协调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的数据对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智慧审管”一体化平台操作培训,市司法局要指导各镇(街道)、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机构在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业务时,使用“智慧审管”一体化平台严格规范录入相关信息。

3.保障实施经费。本方案实施过程中涉及设施设备采购、系统软件开发部署、外出调研学习培训、采购第三方服务等费用,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