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环审批[2020]19号
关于临湘鑫宇泡花碱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升级改造
及冷却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为提高企业环保设施的处理效能及节能降耗水平,临湘鑫宇泡花碱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厂区内建设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及冷却水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一套旋风除尘+中温SCR脱硝+干法脱硫(2套)+布袋除尘,液氨储罐1只)及冷却水综合利用设施(新增一台 1t/h 生物质蒸汽锅炉,产品储罐2只),其余不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同时,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选用的环保设施及处理工艺应先进、高效、可靠。
2、切实解决现有环保问题,严格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
3、落实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规范的物料暂存场所,严禁露天堆放;炉窑废气和成型生物质锅炉废气经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处理后须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再通过一根新建的25m高排气筒排放,严禁设旁道排放废气。氨水储罐上配套建设水封装置,大小呼吸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完善雨污分流措施,锅炉废水和软水制备反冲洗水回用于现有硅酸钠生产冷却工序,冷却水全部回用于液体硅酸钠生产,不外排。建设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管理台帐,锅炉灰渣、除尘灰、硫酸钠等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废送资质单位处置。使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
4、加强管理。完善环境管理措施、监测计划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操作规程,设置氨水罐、液体物料罐围堰,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储备应急物质。建设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做好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在企业内部调剂解决。
6、其余仍执行原环评批复要求。
7、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临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