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环审批[2021]6号
关于临湘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临湘市天然气利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湘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临湘市天然气利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因临湘市拟引进管输气源,临湘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拟在现有的临湘市CNG储配站(含加气子站)内实施临湘市天然气利用改造工程。临湘市CNG储配站(含加气子站)于 2008年取得岳阳市生态环境部门的环评批复,2013年取得验收批复(岳环评验[2013]23号)。改造工程的主要内容为:新建LNG气化站(作为临湘市应急备用气源)、 LNG 橇装加气站,对现有CNG储配站进行部分改造(拆除现有加气子站液压橇,改造两台单线双枪加气机为三线双枪加气机,新建储气井、压缩机橇、脱水脱硫装置、新增两台三线双枪加气机),其他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依托原有设施。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专家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防范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施工废水、固废影响和扬尘污染,特别要做好设备拆除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2、严格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及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科学布局,合理功能设置,保证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设立环保专人,建立健全的操作规程及自动监控、应急切换等措施,制订监测计划、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设立储罐围堰,储备应急物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严防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产生的次生环境污染。
3、加强设备、管线、阀室等的密封性,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做好卸车、加注作业、泄压、检修、放散、储罐区及非正常工况等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VOCs 总量控制,确保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厂界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的要求。柴油发电机废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发电机房所在构筑物楼顶高空排放。
4、对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要求。
5、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好区域内截(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
6、严格按固废管理要求対各类固废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妥善处置。废脱硫剂交厂家回收,废机油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建好管理台帐。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岳阳市临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