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临环评【2021】15号
关于湖南庆为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竹木
工艺品、礼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庆为工艺品有限公司 :
你单位报送的《湖南庆为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竹木工艺品、礼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临湘市羊楼司镇竹木家居创新创业园标准化厂房8栋,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 2376m2 平方米,建筑面积8220m2 ,厂房共4层,其中一层为木工车间;二层为样板区;三层为钻孔区、包装区、原料及成品存放区;四层为涂装、晾干、打磨车间。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开料、切割-成型-钻孔-抛光-组装-喷涂-打磨-晾干-包装;主要原辅助材料为:木材、中碳竹、亚克力、白乳胶、漆;主要产品为:木制工艺品200万件,竹制工艺品100万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专家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防范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清洁生产。项目应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选用低VOCs油漆或水性油漆,采用自动喷涂方式,严禁使用已列入“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名录的涂料,使用的涂料应符合《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20)中的要求。
2、废气污染防治。开料、切割、成型、钻孔、抛光等产尘下料工序应设有效的吸气罩或集气管对粉尘进行收集,经中央袋式除尘器集中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1#);喷漆、烘(晾)干等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应设置在密闭的专门房内,并设置密闭的排气系统和管道,废气经有效收集、多级处理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的标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集中排放(2#)。做好各无组织排放点的防治工作,含VOCs原辅材料在输送、储存过程应保持密闭,打磨工序应设置在专门打磨房内,并配备高效的除尘设施,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应分别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湖南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3/1355-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管理。认真落实固体废物管理各项要求,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暂存、处置和管理工作,建设规范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UV灯管、喷淋处理废物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4、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消音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内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羊楼司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不外排。
6、环境管理。设置环保机构和专职人员,制订环保管理制度、监测计划、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产生次生环境污染。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 严格VOCs总量控制指标,VOCs≤0.578吨/年。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岳阳市临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