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临环评【2021】24号
关于临湘市江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块混凝土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临湘市江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3000万块混凝土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湖南省临湘市忠防镇汀畈村骆家组(东经 113 度 29 分 28.000 秒,北纬29 度 21 分 23.430 秒),总投资800万元,总用地面积10791.42m2,主要建设内容:混凝土砖生产线1条(制砖机型号QT9-15),配套建设原料车间、水泥仓、养护堆场、洗车平台及环保设施等。主要原料为细砂、水泥、石粉、外加剂等;主要生产工艺为配料-成型-养护。项目于2019年已建简易混凝土砖生产线1条和洗砂生产线1条,近两年来一直未生产,属于补办环评手续。根据项目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原料准入。原料均为外购并满足质量要求,未经批准不得在厂内加工,不得使用被放射性、重金属、化学物质等污染了的原料。本项目生产前原制砂生产线应予以拆除或功能性拆除后建设硬隔离封存。
2、废气污染防治。建设封闭式的原料堆场和生产车间,加强厂区绿化和运输管理,对厂区道路、物料堆放、转运、生产区等地面均应进行硬化,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运输散料的车辆应进行覆盖;建设实心墙体围墙;物料堆存、装卸、输送、拌料等易产尘的环节应设置高效自动喷淋(雾)装置;水泥卸料应采用密闭管道,罐体应配置有效的除尘装置,易产尘物料采用皮带输送并采取全封闭措施;确保无组织粉尘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实行雨污分流,建设好环场截(排)水沟、沉淀池、废水收集循环系统,设立运输车辆冲洗平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作物,含泥沙初期雨水、养护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严禁废水直排周边水体。
4、固体废物管理。严格落实固废管理各项要求,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建设规范的暂存场所和管理台帐。不合格混凝土砖、污泥、除尘渣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日产日清。妥善处理目前场地内已堆存的固废。
5、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消音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同时,要加强物料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途经声敏感目标处要采取禁鸣、限速措施。
6、环境管理。设置环保机构和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企业监测、排污许可等要求,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岳阳市临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