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临环评【2022】2号
关于临湘市强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尾砂(15万吨/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临湘市强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综合利用尾砂(15万吨/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公司现有铅锌浮选厂区域内(东经113 度30分 23.763秒,北纬29 度 21 分34.012秒),总投资300万元,总用地面积2664m2。项目主要将铅锌浮选中的尾矿排放方式由过去的湿法堆存尾矿库改为干法利用(作建筑材料)。主要建设有尾砂脱水压滤车间、烘干车间及配套的贮运、供热设施等,其余依托公司已有设施;主要生产工艺为旋流分离→絮凝沉降→压滤脱水→烘干→冷却→包装,烘干燃料为天然气。根据项目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同时,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原料准入。选矿厂加工的矿石须来自你公司现有矿山,如改变矿石来源,应对所产生的尾砂重新进行浸出毒性检测和放射性检测,以满足建筑用材标准要求。利用尾矿库内已有尾矿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并另行环评。
2、施工期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施工废水、扬尘,建筑废渣等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废气污染防治。建设封闭式的原辅材料、产品仓库和生产车间,所有物料均须入库,合理分区堆放;物料转运、输送等产尘环节应尽量采用自动化输送方式,干尾砂输送应采用封闭方式,产品应以袋装出厂;尾砂烘干采用管道天然气为燃料;加强厂区绿化和运输管理,对厂区道路、转运、生产区等地面均应进行硬化,及时清扫、洒水抑尘;烘干、入料、包装等产生废气的工序须设置高效收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有组织排放废气
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4、水污染防治。实行雨污分流,规范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截(排)水沟和污水管网;沉淀池废水、压滤废水在车间内收集后经专用管道排入公司铅锌浮选项目现有的尾矿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不改变铅锌浮选项目尾矿废水的排水总量、污染因子、排放方式和执行标准。做好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输送管道及各重点防渗部位的防渗措施,不得对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管理。严格落实固废管理各项要求,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建设规范的暂存场所和管理台帐。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6、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先进的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同时,要加强物料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途经声敏感目标处要采取禁鸣、限速措施,不得扰民。
7、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企业监测、排污许可等要求,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按要求做好天然气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前已建成的烘干车间不得投入生产。
8、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新增SO2和NOx总量指标分别为0.09t/a和0.567t/a,在交易平台上获得。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岳阳市临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