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临环评【2022】4号
关于临湘市诚进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填埋场2MW(4*500KW)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临湘市诚进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临湘市生活垃圾填埋场2MW(4*500KW)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消除填埋气安全隐患,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环境污染最小化,临湘市诚进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在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杨田村磨刀林组(临湘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内)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收集范围主要为附近已经封场的临湘市老填埋场及现在正在填埋的临湘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主要建设填埋气收集系统、填埋气预处理系统、燃气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备、电力升压及输出系统以及其他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给排水均依托现有,污水处理依托临湘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项目发电机组设计规模为2.0MW(4×500KW),年最大发电量约为1660万kWh,最大年供电量为1580万 kWh,全部并入国家电网销售,接入系统电压10kv。本次评价内容不包括对外的10KV的输出线路工程和电力升压站的电磁辐射内容。根据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营运期间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等防治措施。优化施工方案,科学规范施工,认真进行各钻井处地表距离填埋场防渗层情况详查,避免钻井对填埋场防渗层的影响和破坏,防止填埋气体进入管桩。
2、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完善区域内雨污管网建设。生活污水和冷凝液依托临湘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长安河。做好污水输送管网、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重点部位的防渗、防漏、防腐工作,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垃圾填埋气预处理装置,垃圾填埋气经预处理后再进入发电机组。发电机尾气经SCR脱硝净化后再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以其它气体燃料的燃气轮机组相关标准限值。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后,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强化固废处置措施。严格落实固废管理各项要求,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建设规范的暂存场所和管理台帐。废机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6、加强风险防范措施。设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企业监测、排污许可等要求,加强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措施,规范设置应急燃放火炬,贮备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岳阳市临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