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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湘市胜源和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 6万吨矿山废弃砂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来源: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日期: 2022-02-1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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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临环评【2022】5号

关于临湘市胜源和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 6万吨矿山废弃砂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临湘市胜源和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处理 6万吨矿山废弃砂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临湘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第34次文件精神,为解决临湘市非正规垃圾点(詹桥镇鸦山村)修复项目的遗留废石问题,临湘市胜源和矿业有限公司拟对位于湖南省临湘市忠防镇沙坪村汀家组的年加工6万吨精品长石环境整治项目 (2018年已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取得验收意见)在原址上进行改建,不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总投资600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1台制砂机脱水筛、1台圆锥机,对部分储运工程、环保工程进行完善,其余依托已有工程。主要生产工艺为:装卸→鄂破→筛洗→脱水→产品,主要产品由精长石矿变为砂、碎石。根据项目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同时,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原料准入。原料、产品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限量》(GB6566-2010 ),《建筑用砂》( GB/T14684-2011) 等要求。原料须取得合法来源,同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原料来源。项目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环评。原有长石加工项目不再运行。

2、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封闭式的原辅材料、产品仓库和生产车间,所有物料均须入库,合理分区堆放,严禁露天堆放;物料转运、输送等产尘环节应尽量采用自动化输送方式;采用湿式作业;装卸、破碎、振动、给料、落料等有粉尘产生的工序设置自动喷淋洒水降尘装置;加强厂区绿化和运输管理,对厂区道路、转运、生产区等地面均应进行硬化,及时清扫、洒水抑尘;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

3、水污染防治。实行雨污分流,规范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截(排)水沟、污水管网和废水循环系统;生产废水、压滤水、洗车废水等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含泥砂的初期雨水应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截换阀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 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

5、固体废物管理。严格落实固废管理各项要求,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应建设规范的暂存场所和管理台帐。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6、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先进的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同时,要加强物料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途经声敏感目标处要采取禁鸣、限速措施,不得扰民。

7、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企业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等要求,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切实解决目前物料堆放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厂区周边植被和护坡加固,防止发生次生环境问题。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岳阳市临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