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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九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浓香菜籽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日期: 2022-08-10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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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临环评【2022】20号

关于湖南九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浓香菜籽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九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湖南九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浓香菜籽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湖南九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临湘市白羊田镇万利村汤港片横山岭,其1万吨/年油茶果加工项目已环保竣工验收。本次年产1000吨浓香菜籽油项目系利用厂内现有车间空置部分进行建设,依托车间面积1472㎡,总投资5200万元。项目主要由菜籽油生产线、配套的仓储、环保工程等组成,其他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项目的主要原辅材料为油菜籽、食用盐等;主要产品为精炼菜籽油1000t/a、副产油饼1984t/a;主要生产工艺为:菜籽原料→清理过筛→原料炒制→压榨→过滤→精炼→过滤→成品;根据项目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做到清洁生产。

2、废气污染防治。建设规范的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清理过筛废气经吸尘罩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脉冲除尘处理;炒籽压榨废气经烟罩收集后,通过雾化除尘、电捕焦油及光氧分解处理后与过筛除尘废气经同一根 15m 排气筒外排,有组织排放应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内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 1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无工艺废水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浇灌周边茶树及菜田,项目不设废水外排口。

4、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音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管理。认真落实固体废物各项管理要求,建设规范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项目产生的除尘灰、废包装袋、筛渣等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6、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企业监测、排污许可等要求;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准备应急物资;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岳阳市临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