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企指〔 2018 〕 63 号
有关市州、 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经信委 ( 局 ) , 省直有关单位,
有关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 < 关于支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 的通知》 ( 湘政办发〔 2014 〕 17 号 ) 《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湘财企〔 2014 〕 28 号 ) 等文件精神, 经项目 单位申报, 市州、 财政省直管县市经信、 财政部门、 省直单位推荐、 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 公示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省财政预算安排的 2018 年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下达, 具体项目、 金额见附件, 相应列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150510 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 ” , 有关企业列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507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部门预算经济科目 “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事业单位列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 50599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 , 部门预算经济科目 “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收到此文后, 请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 单位, 并按照《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湘财企〔 2014 〕 28 号 ) 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严禁挤占、 挪用。
附件:2018年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分发).xlsx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