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湘财教指〔 2019 〕 54 号
相关市州、 省直管县财政局、 科技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等关于印发 < 湖南
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 > 的通知》(湘财教〔 2018 〕 1 号),
现将你市、 州、 省直管县 2019 年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
资金予以下达。 请列入 2019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507 对企业补
助 ” , 具体项目、 资金额度详见附件, 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
下:
一、 各市州、 县市区要在收文后 1 个月内及时将资金拨付
到企业, 发挥财政资金引 导作用, 推动我省企业普遍建立研发
准备金制度, 有计划、 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
二、 各市州、 县市区财政局、 科技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各市州科技部门应将市县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汇总上报省科
技厅备案。
三、 对企业弄虚作假套取、 骗取奖补资金的, 依照《财政
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进行处理、 处罚。 套取、 骗取资金的
项目 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并按规定列入企
业信用记录。 财政、 科技、 统计、 税务等部门涉及奖补资金管
理事项的工作人员, 存在以权谋私、 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 徇
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
关处理。
附件:
湘财教指〔2019〕54号_2019年度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兑现经费安排明细表(第一批)-定_发改委核减.xlsx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