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社会福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 2024-09-2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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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

  临湘市社会福利中心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XX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社会福利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孤、老、残、幼等人员的收养工作;

  (二)负责提供社会上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在生活和医疗上的保障服务;

  (三)负责对流浪儿童、受侵害儿童以及无监护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和庇护;

  (四)负责自费有偿收养老人的代养业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临湘市社会福利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儿童养育室、老年寄养管理室、办公室、财务室、档案资料室共五个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临湘市社会福利中心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临湘市社会福利中心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8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53万元,增长590.49%,主要是因为孤儿弃婴收容收养工作在2022年年底正式转型,相关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万元,占63.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6.7万元,占36.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7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83万元,增长335.61%,主要原因是孤儿弃婴收容收养工作在2022年年底正式转型,相关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0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83万元,增长335.61%,主要原因是孤儿弃婴收容收养工作在2022年年底正式转型,相关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63万元,占97.04%;卫生健康(类)支出1.27万元,占1.12%;住房保障(类)支出2.1万元,占1.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7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款)行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对类款项进行了调整,该项预算计入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4.76万元,支出决算为4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对类款项进行了调整,该项部分决算计入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款)行政支出(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支出(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3万元,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儿童的救助费支出增加,还有部分预算计入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91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部分决算来源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1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6.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8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0.9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减少0.9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1 1万元,增长2975.42%。主要原因是孤儿弃婴收容收养工作在2022年年底正式转型,相关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2023年整体支出1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9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年初预算数为60.67万元,执行数为180.7万元,完成预算的297.8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精准应对,抓实安全生产。坚持抓实抓牢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工作机构,压实落细责任,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不定期举办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了2次较大规模的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每季度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及时整改用电、烟雾报警、食品卫生等隐患问题,实现了院内安全生产“零事故”。

  二、坚守底线,抓牢主责主业。一是落实孤儿关爱政策,对在院集中养育孤儿采取家庭寄养和岳阳市君山福利院康复训练“双管齐下”的模式,实行责任到人,督促寄养家庭保障孩子的饮食营养、卫生、安全,坚持对院里的每个孩子做到每周不定期走访1-2次,及时给他们发放养育物资,对在校就读的孤儿进行成长教育和心理辅导,和学校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了解孩子们的学习、生活、身体、心理各方面情况,保障他们健康快乐成长;二是为困境儿童送温暖,在春节、端午、中秋“三节”期间,联合局儿童福利股对全市500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困境儿童进行走访慰问,发放大米、食用油、棉被等慰问物资43万多元;三是完成孤弃儿童移交,按照国家关于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文件精神,如期完成市社会福利中心未满18周岁的孤弃儿童统一移交岳阳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指令性任务。四是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障工作,积极发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职能作用,链接社会资源,主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0多人,并定期对他们进行回访探望,让他们回归家庭、感受温暖。

  三、围绕中心,抓好协调服务。我中心十分重视养老福利事业的开展,以康乐年华养老集团为依托,助推中心养老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对康年公司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进行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关爱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市养老院的护理员在我中心开展护理急救知识培训,我中心推行的医养结合模式初见成效。2023年中心被评定为湖南省“五星”级养老机构、标准化示范养老机构。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工作经费配套严重不足。由于民生资金的上级下达资金方式变化,须由市级财政配套部分资金,对于这一转变,上级要求市级安排的配套资金难以及时到位。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从抓建立健全制度入手,用制度来管钱,用制度来管物,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其他项目工作经费不足,应从追加预算途径解决其资金缺口,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鼓励慈善和志愿服务、倡导自我服务,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社区、社工及其他社会力量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保障民生工程健康和谐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部门决算表。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临湘市社会福利中心.xlsx

临湘市社会福利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