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2-09-20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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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及相关行政许可。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政许可工作。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查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协助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国家、省、市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积极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建设,推动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开展服务质量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行为。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协助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权限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九)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权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推进全市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一)负责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按权限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对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二)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制定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负责商标、专利及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六)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2021年本单位内设22个股室,为办公室、财务和审计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管股、网络交易股、广告监管股、行政审批股、市场规范股、价格监管股、质量监管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经营监管股、特殊食品和化妆监管股、餐饮监管股、抽检监测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计量股、标准化股、知识产权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

  下设9个直属单位,为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管理所、专业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检验检测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信息中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中心、消费者维权服务中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设置11个派出机构,为长安监管所、五里监管所、云湖监管所、羊楼司监管所、坦渡监管所、聂市监管所、江南监管所、桃林监管所、桃矿监管所、长塘监管所、詹桥监管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49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4万元,增长0.44%,主要是因为新进6人,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481.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9.54万元,占95.92%;其他收入141.95万元,占4.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49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9.97万元,占85.82%;项目支出495.74万元,占14.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51.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77万元,增长4.81%,主要是因为新进6人,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51.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8%,与上年相比,增加165.76万元,增长5.20%,主要是因为新进6人,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51.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68.84万元,占88.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86万元,占7.10%;住房保障(类)支出110.83万元,占3.31%,卫生健康(类)支出34万元,占1.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12.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5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商务粮食执法大队整体转隶,决算对该类款项进行了细分调整,新增了此项支出,全部用于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7.72万元,支出决算为3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商务粮食执法大队整体转隶,决算对该类款项进行了细分调整,年初预算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合并到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28.62万元,支出决算为259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商务粮食执法大队整体转隶后,新增了商品和服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91.87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办公设备购置费、大型修缮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131.05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年终决算调整。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了中央专项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了省级专项质量安全监管补助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330.3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求,减少了相关的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途进行了调整,将年初预算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调整到了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事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途进行了调整,将年初预算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调整到了其他一般公共事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事务支出(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4.98万元,支出决算为22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5人,减少人员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支出(款)死亡抚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1人,增加抚恤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8.0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5人,减少人员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支出(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增加公共卫生事件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18.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6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79.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3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4.04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88.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3万元,减少1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4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43万元,减少2.21%,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44.0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04万元,占55.9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全年共接待400批次、接待4000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65万元,增加3.88%。主要原因是:商务粮食执法大队整体转隶,增加公用经费,其中主要包括办公费和差旅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万元,用于召开全局工作会议、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相关业务培训会议,人数约400人次,主要包含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等;开支培训费6万元,用于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培训、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等,人数约600人次,主要内容为市场监管各项业务进行专题培训等;未举办各类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支出情况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

  (二)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 词 解 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1:部门决算表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2021年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2、2021年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