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境内水域垂钓行为管理的通告》起草情况说明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境内水域垂钓行为管理的通告》起草情况说明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临湘是“中国浮标之乡”,打造了全国第一个浮标小镇,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高达80%,并被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授牌为“全国垂钓基地”。2021年4月发布的《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休闲垂钓行为的通告》(临政通告〔2021〕2号)中划定的禁钓区包括白云湖和源潭河源潭桥至聂市桥河段,与2022年12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湖南省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中关于“水生生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其他禁捕区域可以进行休闲垂钓”的规定不符。此次调整后的《通告》可进一步规范休闲垂钓行为,引导有序开展垂钓活动,满足市民休闲娱乐垂钓和产业发展需要。
二、制定的必要性
钓鱼文化是临湘市的特色文化之一,但是部分无序垂钓行为成为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因素,影响了禁渔管理秩序和水域生态保护恢复效果,需要进一步完善垂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垂钓管理机制;需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公众垂钓需求,规范垂钓行为,界定休闲垂钓和生产性垂钓,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行为。营造依法文明垂钓的氛围,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综合管理、建立部门信息交流机制,开展垂钓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因此出台本办法,势在必行。
三、起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2.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2〕110号)
3.《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禁钓工作的通告》(临政通告[2020]6号)
四、工作建议
1.《通告》发布后,原临政通告〔2021〕2号同时废止;
2.属地政府需在禁钓区设置标识牌,依法进行管控;
3.垂钓协会要加强宣传和自律管理,建立垂钓人员备案登记和信用评价等管理制度,引导依法依规文明垂钓;
4.可钓区水域管理单位要制订垂钓管理措施,规范垂钓行为;
5.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6.凡违反《通告》规定的,市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依法采取没收渔具、渔获物和罚款等方式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凡在执法过程中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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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规范境内水域垂钓行为管理的通告》的解读
202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