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塘镇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长塘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大代表会的决定、决议。
(二)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等工作。
(三)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的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
(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等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六)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长塘镇机关综合设置4个内设机构:
⑴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综治维稳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党务、政务、群团、财务、后勤和政法、治安、维稳、信访等工作。
⑵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农业、工贸、交通、财政、统计、经济管理、土地承包、农民减负、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⑶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基层政权建设、教育体育、科技、文化、精准扶贫、保障性住房、便民服务等工作。
⑷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统筹协调做好行政区域内的计生管理、服务、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等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管等工作。
设立长塘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二)、事业机构设置
长塘镇综合设置6个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其人、财、物、事由镇管理,市直有关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⑴农业综合服务站(加挂农村经营管理站、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牌子)。主要负责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水产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以及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民减负和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⑵林业管理站。主要负责辖区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建设、林政管理、指导林业示范基地建设、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等工作。
⑶水利管理站。主要负责辖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组织实施水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工作。
⑷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站。主要负责辖区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文物管理等工作。
⑸安全生产和卫生计生监督管理站。主要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卫生计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镇企业管理等工作。
⑹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站(加挂控违治违征收安置工作站牌子)。主要负责辖区内城乡规划、建设、集镇管理、控违治违、征收安置、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长塘镇人民政府本级
长塘镇财政所
长塘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长塘镇规划环保站
长塘镇社保公共服务站
长塘镇林业站
长塘镇水管站
长塘镇安全计生服务站
长塘镇敬老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本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单位机关及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收入预算94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5.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44.05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67.1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
(二)支出预算,2023年支出预算94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8.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85万元,农林水支出2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28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67.1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95.9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 年预算数为437.63万元,比 2022年增加15.62 万元,增长3.7%。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98万元,比 2022 年增加3.61 万元,增长7.6%。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3 年预算数为3.44万元,比 2022年增加0.15 万元,增长4.6%。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干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3 年预算数为37 万元,与 2022年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3 年预算数为5万元,与 2022 年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 年预算数为25.5万元,比 2022 年增加4.78 万元,增长23%。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提高。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 年预算数为25.5万元,比 2022年增加 6.3 万元,增长32.2%。主要是人员增加。
8.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61万元,与 2022年持平。
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49.9万元,与 2022 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543.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504.76万元,公用经费38.3万元。人员经费预算比 2022年增加29.36万元,增长6.2%,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公用经费预算比 2022年增加1.1 万元,增长3%。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252.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49.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级人员工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社区人员工资;敬老院补助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开支。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支出6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项目建设。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长塘镇财政所、长塘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等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3万元,比2022年增加1.78万元,上升4.9%,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 2022 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94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11万元,项目支出252.9万元。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支出中,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252.9万元,其中: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目149.9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目37万元;敬老院补助项目5万元;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61万元。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1 万元,拟开展20次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各村社区支农政策培训班、各村社区报账员财务业务培训; 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的预算安排。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