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临湘市坦渡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坦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以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及时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单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内容查阅本单位编制的《坦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本单位机构职能、有关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资金管理、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办事服务、收费项目、应急预案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信息。目前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党政办(办公地址:坦渡镇长岭街道牌坊街)。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此外,本单位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简报、广播、电视、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便民资料、会议(座谈话、咨询会)、直接查阅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坦渡镇党政办;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730-3970001。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才可以获取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坦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办公地址:坦渡镇长岭街道牌坊街;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30-3970001。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需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则当场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信息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信息编排体系说明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岳阳市政府的统一规范,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发布单位、生成时间、公开方式、索引号、公开时限等要素。

1、发布单位:指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2、生成时间:指该信息成文时间。

3、公开方式: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4、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