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矿街道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 桃矿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2025-01-26 15:26 浏览次数: 61

 桃矿街道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临湘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桃矿街道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临政通告〔201822号)文件精神,以及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街道办事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桃矿街道办事处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廖

  副组长:邓林柱

  员:应急办、派出所、市场所、社区相关工作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强化“打非治违”工作成效,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和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排查、检查,切实消除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行为,给予不法分子有力震慑,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街道禁放形势持续稳定。

  三、整治重点

  为进一步加强禁燃禁放工作源头管控,重点整治辖区内鲜花门店、超市、商店、小卖部、废弃学校、停用关闭烟花厂房。严查送货上门、异地存放(网上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社区要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二)认真排查,有效监督。社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临政通告〔201822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大排查,严格落实责任,要摸清重点户和重点人员动向,做到家底清、情况明,采取“一盯一、一对一”的监管措施;要针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具有流动性快、隐蔽性强、反复性大的特点,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报告和重点排查怀疑对象。

  (三)广泛宣传,全民共管。社区要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宣传资料、宣传车、村组大喇叭广播、公共场所张贴警示标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法律法规,以及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给人民群众带来重大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社区要制定中秋、国庆、期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周密安排,精心部署,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肩负起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并落实到村、组、社区,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实行社区领导包片,社区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制,采取“一盯一”措施,认真开展村、组、户、重点人员的摸排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凡因工作组织检查、排查、整改不到位、打击不力的,一旦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或者造成重大影响,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由街道纪工委通报有关社区

  (二)开展隐患排查,实行重点整治。社区要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建立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档案、台账,切实摸清底数。对重点村、组、户实行集中整治、重点监控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三)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严查过往车辆和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建立长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社区要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建立举报电话,落实首接首问责任制,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及时查处并向街道通报情况,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提高触动力、威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积极参与。要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确保街道全域禁放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