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桃矿街道城建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桃矿办发[2021]14号
关于印发《桃矿街道城建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办、所(中心),大队:
《桃矿街道城建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8月16日
桃矿街道城建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岳阳市城建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讲评工作会议精神,对照我街道在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中的溥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夏季攻势”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到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岳阳市委市政府、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决策和部署,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片区生态环境污染整治,全面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形成政府统领、部门牵头、属地为主、公众参与、问责有力的新格局。
二、整治任务和工作责任
(一)强力整治水环境突出问题
1.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所粪污治理(由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加强企业污水排放管控(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3.加强污水处理厂降磷措施管控(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4.加强含磷洗涤用品销售和使用整治(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二)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管控
加强重点施工单位信息化管理,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建立扬尘控制工作台账。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及频次。(由物业公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三)强力推进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
1.设置干湿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点实行垃圾分类;
2.采取户分类、社区收集转运、市处理的垃圾统一处置模式;
3.禁止垃圾焚烧,加强小型垃圾焚烧设施治理。
(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四)强力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强污水处理厂对接,进一步加强污水管网建设。(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五)强力推进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
1.强化涉砂涉矿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负责)
2.强化矿山复绿监管;(由自然资源所负责)
3.强化矿山巡查长期管理机制。(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物业公司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桃矿街道办事处城建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喻俊峰为组长,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陈雪平为副组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物业公司、市场监督管理所、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由曾超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责迅速行动,街道纪工委建立常态化检查和督查工作机制。对居委会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单位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3、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通过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常抓不懈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