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精神,由临湘市医疗保障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2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可以在临湘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4760/59127/index.htm)“政务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临湘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临湘市城中北路14号,邮编:414300,电话:373996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持续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广度推进,努力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促进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更加透明、更加及时、更加规范,2023年度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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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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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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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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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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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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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8 | ||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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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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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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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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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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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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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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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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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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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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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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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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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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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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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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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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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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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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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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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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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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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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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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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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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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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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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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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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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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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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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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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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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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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都按要求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但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医保政策更新过快,公开形式缺乏多样性,运用的公开方式有所局限。医保政策宣传水平有待继续提高。
2024年我局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和制度化,筑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